财政部、海关总署、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对电子烟征收消费税的公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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财政部、海关总署、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对电子烟征收消费税的公告
2022-10-25 15:11:00
财政部、海关总署、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对电子烟征收消费税的公告。将电子烟纳入消费税征收范围,在烟税目下增设电子烟子目。电子烟实行从价定率的办法计算纳税。生产(进口)环节的税率为36%,批发环节的税率为11%。
(文章来源:财联社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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